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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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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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博同系浙江美诺华全资子公司,在本报告期处置后,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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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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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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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姚成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高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忠亚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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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姚成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高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忠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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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姚成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高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忠亚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动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次修订已取得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做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8,748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038股。2023年2月2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因此,截至2023年2月24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349.5441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1,339.7403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1,349.5441万股减少至21,339.7403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取得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44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刘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高峰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