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贵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立案 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2月22日晚间,ST贵人(原贵人鸟,股票代码:603555)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ST贵人已曾两度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ST贵人被监管和立案后,受损股民或可依法进行索赔。
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2024年2月22日晚间,ST贵人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华先生于2024年2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先生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ST贵人曾两度因信披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业绩预告“变脸”收监管措施决定
2023年9月4日晚间,ST贵人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证监局查明,ST贵人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476.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5,844.30万元。4月27日,ST贵人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941.3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936.83万元。ST贵人1月1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收监管措施决定
2024年1月22日晚间,ST贵人再次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证监局查明,ST贵人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华间接控制了黑龙江诚运粮屹玉米购销有限公司、龙江月盛利粮食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甘南县玉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上述4家公司为ST贵人关联方。2021年、2022年、2023年ST贵人与上述4家公司发生采购交易分别为2,401.30万元、73,490.17万元、12,091.72万元,但ST贵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上述4家公司的关联交易,也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可能的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若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遭受经济损失,即有权依法主张索赔权利。经初步分析,符合以下条件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索赔通”公众号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部分在2024年2月2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4年2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贵人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2、在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贵人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3、在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1月2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贵人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