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珍宝岛及其控股股东、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7月12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上交所对珍宝岛(603567)及其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以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2023年1月至9月,珍宝岛控股股东创达集团因未按时偿还向哈尔滨湖时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双笙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五味堂医药有限公司的借款累计8000万元,导致2023年上述三家公司在与珍宝岛的业务合作中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实质构成上市公司代控股股东向相关方偿还借款,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4年2月23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
此外,2024年1月,为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三家公司签订了《代为清偿协议》,约定由控股股东代三家公司向珍宝岛清偿往来款,偿还占用资金,迟至2024年2月23日创达集团才将占用资金及利息累计8700余万元归还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迟至2024年4月29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通过该交易并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对珍宝岛、控股股东创达集团及时任董事长方同华、时任总经理闫久江、时任财务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王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钟方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