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67公司简称:珍宝岛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3-05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整体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同意该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审议与核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该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5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57号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5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上市申请
不予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司与印度BiologicalE.Limited公司合作的注射用达托霉素颁发的《药品上市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后,随即提出了行政复议。近日,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该品种做出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原不予批准的决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达托霉素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5.2类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境外生产药品注册代理机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厂家:BiologicalE.Limited
受理号:JYHS2101046国
通知书编号:2023L0023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你公司申报的注射用达托霉素上市申请不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不予批准。”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达托霉素(Daptomycin)属于环脂肽类抗生素,是一种超级抗生素产品,用于治疗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cSSSI)、金黄色葡萄球菌血流感染(菌血症)以及伴发的右侧感染性心内膜炎(RIE)。达托霉素与细菌细胞膜结合,并引起细胞膜电位的快速去极化。细胞膜电位的这种缺失抑制DNA、RNA和蛋白质的合成,最终导致细菌细胞死亡。
注射用达托霉素国内1家原研10家国产企业获批,市场竞争压力大,且该品于2023年4月进入国家集采,2022年全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1.88亿元,2023年全年销售额仅为1.25亿,市场容量受集采影响较大。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在注射用达托霉素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176.6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上述研发投入中的临床前研究费用已于发生时计入相应会计期间损益。本次注射用达托霉素的不予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5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
以前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0,740,733.77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08,682,326.33元,因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中的部分创新药项目终止了部分前期的合作协议,前期已支付的研发费用113,032,000.00元退回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致,2024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49,673.67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2,058,407.44元,累计利息收入4,626,862.78元,累计手续费支出18,887.6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59,789,699.9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恒创星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分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47号公告),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因项目变更、减少管理成本及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原因,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75号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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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原募投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68号公告)。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144,533,694.36元。经再次核查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118,763,694.36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3-080号公告)。
除前述更正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中包含了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注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中的创新药项目中的HNC042、HZB0071、HZB1006项目分别与北京柯维凯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瑞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委托)、药学及非临床委托研究服务等相关合同,受外部环境、项目研发进度等综合因素影响,经与合作方友好协商,于2024年4月签订了终止协议,并收到退回款项共计11,303.20万元。
注6:受四舍五入影响,上表中可能存在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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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