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2024-06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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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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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一楼贵宾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0月8日16:00前将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在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451)86811969
邮箱:zbddsh@zbdzy.com
联系人:韩笑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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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6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66,815,277.0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55,032,538.36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余额450,424,855.18元,利息收入4,626,862.78元,手续费19,179.60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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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68号公告)。
注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补充及更正议案》,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80号公告)。上表中“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更正后的金额。
注3: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9号公告)。
注4: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因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其资金需求。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6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号)。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号)。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号)。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65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6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医贸”),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医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5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4.72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黑医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在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21号公告)。
现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黑医贸的银行融资需要,公司拟为黑医贸的银行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在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发生时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董事审议通过以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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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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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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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黑医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黑医贸100%股份。
(4)黑医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黑医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医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黑医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黑医贸能保持良好的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黑医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黑医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4.72亿元,全部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6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司拟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68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补充及更正议案》,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80号公告)。下表中“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更正后的金额。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9号公告)。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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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因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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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由于在实际建设过程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现场施工建设、材料物流运输、人员和天气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一定滞后。于2023年9月22日,公司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0月。
2023年10月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当地梅雨季节及特大暴雪等外部恶劣天气、环境影响,公司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再次对本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了梳理及优化。经公司谨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10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计划按照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制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10月。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4-06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号)。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