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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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安排
(一)董事:1、非独立董事:杨敏月度董事薪酬不低于2.5万元(税前),不超过3.5万元(税前)。董事杨阿永、王雪永、张金珠、张卫强皆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2、独立董事均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税前),已经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监事高娟红、吴丹、徐惠武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月薪按此前已签订的相应《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则在次年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绩效情况和个人工作贡献综合确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1、董事、监事薪酬:该等董事、监事薪酬情况和方案合理并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等薪酬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该等薪酬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各人的工作岗位与职责,有关薪酬情况和方案符合按劳取酬的公平原则且未偏离可比市场情况,同意该等薪酬事宜。
《关于审议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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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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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3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3万元(不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6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3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在 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会员会履职情况说明文件;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浙江三星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9,153,946.0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357,03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4,680,427股,以175,676,60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621,788.9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47,796,450.56元(不含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合计79,418,239.4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6.1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680,42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长期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1)。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2)。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 星新材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 星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运作规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三星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 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临 2023-025)。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6)。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