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合同进展信披不及时,东尼电子收警示函

查股网  2024-02-05 18:56  东尼电子(603595)个股分析

转自:中证金牛座

  2月5日晚,东尼电子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东尼电子于2024年1月6日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开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1月与下游客户T签订的总价6.75亿元的重大合同交付计划未能如期完成。

  警示函显示,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时,东尼电子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6.74%,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东尼电子及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另外,证监局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根据东尼电子1月6日公告,东尼电子子公司东尼半导体按原计划应在2023年向下游客户T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计15.30万片,实际发货6英寸碳化硅衬底9.79万片,客户验收对账3.19万片,对应含税销售金额1.6亿元;与2023年交付计划相比少12.1万片,对应含税销售金额6.05亿元。

  东尼电子表示,东尼半导体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主要系因中途产品检测设备更换,导致SF的判断标准不一致,使得得出的TUA数据不一致。双方于2024年1月签订《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东尼半导体同意2024年免费供应8英寸碳化硅衬底作为补偿,以弥补由此影响下游客户T交货而造成的损失。2024年、2025年双方合作不变。

  2月5日,东尼电子股价跌停。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发现,自1月6日《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发布后,东尼电子股价持续下跌,1月8日、1月9日连续跌停,公告披露至今,公司股价已累计下跌51.6%。

  东尼电子业绩承压严重。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亿元-3.6亿元。东尼电子表示,公司在光伏、半导体、消费电子业务毛利下滑;光伏、新能源等业务研发费用增加。

  同时,公司实控人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近三成。据东尼电子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1.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沈新芳和沈晓宇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约6775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59.6%,占公司总股本的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