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769.0247万份;再22转债自2023 年4月1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有47,000元再22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7,813股。综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由102,160.2247万股变更为102,164.914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2,160.2247万元增至人民币102,164.9141万元。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份数、注册资本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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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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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4月24号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陶伟先生、郭思含女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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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4年5月12日-2024年5月13日(9:00-11:30,13:30- 16:3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展
联系电话:023-88651610
联系传真:023-88202892
邮箱:zskjzqb @cqzskj.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公司证券部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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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安排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46,499,178.52元(经审计),其中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28,414.6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22,841.4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421,507,421.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430,712,994.87元。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1,649,1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649,474.23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80.38%,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为了实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四)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安排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2024年1-6月当期盈利且实现的盈利超过2023年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80%、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决定实施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2、公司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3、就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三、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最低比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关联董事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3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未超过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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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3、上表列示的对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额为公司出售悠远环境70%股权交割完毕后,在2023年度剩余时间内(11-12月),公司与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预计发生以及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四川优普思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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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一路10号生产厂房
法定代表人:陶伟
注册资本:255825.9万日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21日至2035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真空绝热板、真空绝热板应用产品以及关联零部件、产品及其售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且公司董事陶伟先生担任参股公司松下新材料董事长。
(二)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法比里奥”)
主要经营范围及优势:法比里奥是一家致力于室内和室外过滤应用和解决方案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的公司。法比里奥为欧洲过滤行业知名企业,其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过滤行业二十余年,技术领先,服务优质,是行业内优秀的既能提供室内空气过滤又能提供室外空气治理解决方案的企业。法比里奥拥有核心技术研发实力,在室外空气过滤,工业及商业应用端过滤及新型过滤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显著。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24%股权。
(三)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宣汉县普光微玻纤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冉启明
注册资本:3214.28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1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姐姐郭彦女士持有其22.22%股权。
(四)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Ivan Mjartan
注册资本:7204.648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26日至2062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环境保护及空气过滤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且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刘秀琴女士担任参股公司悠远环境董事。
(五)四川优普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微玻纤产业园5#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锦秀
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8日
营业期限:2021-10-08至2041-10-07
经营范围: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持有其36%股权。
(六)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债券代码: 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51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1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投入114,730,573.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14,730,573.78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投入366,154,421.85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37,617,684.63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本年度使用128,536,737.22元;报告期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30,0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100,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4,224,867.41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51,780.82元,本年实现收益4,173,086.59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742,674.82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净额1,375,850.30元,本年利息收入净额1,366,824.5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前年度已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075,471.6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539,535.4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19-026)。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22-004)。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7月20日,本公司会同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本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就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会同华福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三家银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就注销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306.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050108360000000588/630031202)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了2018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项结余资金306.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06.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306.04万元已按会议要求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6,350,731.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85,275,259.6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075,471.69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8,635.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再升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再升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527.5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8,527.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7.5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0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0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