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3-12-28 00:00  纵横通信(603602)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03602证券简称:纵横通信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13573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2日

  至2024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其他非法人股东,授权代表人参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18楼证券部(邮编:310051)

  5.登记邮箱:zqb@freelynet.com

  6.登记传真:057188867068

  7.联系电话:05718767234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2证券简称:纵横通信公告编号:2023-068

  转债代码:113573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2名董事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须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拟对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将原由叶建平先生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调整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爱华女士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调整前成员:独立董事吴小丽女士、杜烈康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叶建平先生

  调整后成员:独立董事吴小丽女士、杜烈康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林爱华女士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5日),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2证券简称:纵横通信公告编号:2023-071

  转债代码:113573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爱华女士持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2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本次质押股份数为5,1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含本次)5,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2.11%,占公司总股本的2.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72,00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本次林爱华女士股份质押后,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合计35,964,2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49.95%,占公司总股本的17.48%。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林爱华女士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将部分股份再次进行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股份质押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爱华女士于2021年1月21日将持有的本公司6,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2.99%)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1月21日,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7月21日。林爱华女士分别于2021年7月21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将上述股份6,100,000股质押展期,四次展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069、2023-002、038)。

  2023年12月25日,林爱华女士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注:根据公司最新股本205,736,791股计算

  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将继续用于办理后续质押。

  二、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爱华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及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本次质押前,林爱华女士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100,000股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

  三、其他说明

  林爱华女士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日常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2证券简称:纵横通信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3573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营业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订《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章程修订的原因

  1、2023年12月,公司完成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登记手续,行权股票数量共计1,887,120股。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纵横转债”共计转股本9,671股。上述事项共计增加公司总股本1,896,791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30日股票激励行权及可转债转股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61号),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为205,736,791.00元。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电子元器件批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维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3、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章程修订的条款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及部分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