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天收监管工作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上交所要求公司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ST博天2月2日公告,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2月2日,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披露的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上述情形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上交所指出,鉴于相关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相关要求明确如下:上交所已经发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