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30 19:21  拉芳家化(603630)个股分析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1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0,218,131.0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以当前总股本225,204,5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401,3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44,754.40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8.24%;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2023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1,408,870.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5%。

综上,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52,653,624.40元,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3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1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注册会计师,202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合计人民币212万元,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2022年度未发生变动。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