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券之星消息,5月6日春光科技公开信息显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正明、总经理陈凯、非独立董事吕敬、董事会秘书张明骏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6年4月10日,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00万元到-1,15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00万元到-1,450万元。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当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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