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方式申报,具体申报信息如下:
1、申报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日期: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2月11日(9: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徐凯凯
4、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5、传真:0575-86026169
6、电子邮箱:xcczqb@xcc-zxz.com
7、邮编:312500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3)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8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27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营运效率,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恒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动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恒进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森春机械依法继承。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7303025105
注册资本:11,285万元,实缴资本:11,28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38-2号8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浙江恒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JQLPD2A
注册资本:15,000万元,实缴资本:8,6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继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38-2号8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
森春机械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恒进动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恒进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合并后,森春机械注册资本为 19,945 万元。
(二)债权债务处理
森春机械、恒进动力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 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森春机械无条件承受,原恒进动力所有的债务由森春机械承担,债权由森春机械享有。
(三)员工安置
恒进动力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森春机械管理人员及职工, 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四)其他安排
为便于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 权代表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 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森春机械吸收合并恒进动力,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的方向。
2、本次涉及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8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越轴承”)以自有资金增资5,000万元,继续将金越轴承打造为公司在安徽重要的轴承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公司做强做大轴承主业的战略目标。增资进度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自有资金情况统筹安排。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增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
3、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政
5、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 轴承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7、成立时间: 2010年11月8日
8、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货币出资
10、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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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安徽省霍山县投资建立了五洲新春安徽工业园,本次加大对金越轴承的投入,继续将金越轴承打造为公司在安徽重要的轴承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整合公司在安徽的轴承业务,有利于实现公司做强做大轴承主业的战略目标。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1、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增资项目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2、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8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9:00 至11月10日(星期五)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cczqb@xcc-zx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 事 长: 张 峰 先生
独立董事: 屈哲锋 先生
财务总监: 宋超江 先生
董事会秘书: 彭勇泉 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 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cczqb@xcc-zx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5-86339263
邮箱:xcczqb@xcc-zx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