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76公司简称:卫信康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5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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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健康生活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我国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推动医药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庞大的人口、老龄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医疗改革等背景下,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潜力会加速释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11.4亿元,同比下降1.6%;实现利润总额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方面,推动我国医药工业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医疗方面
2022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明确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肿瘤、儿童、精神等专科医院设置临床营养科,不断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相关规定设置、建设和管理临床营养科,进一步推动了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2023年2月7日,为贯彻落实《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公布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171家单位为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向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扩大试点效果,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水平。
2、医药方面
2022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新法规体系下,持有人肩负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突出持有人在药品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责任,将持有人的质量管控从强化在生产环节,延伸到销售流通环节。
2022年7月27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明确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
3、医保方面
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调整优化了申报范围,向儿童、罕见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新增纳入鼓励仿制药或鼓励研发申报的儿童药物。2023年1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2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本次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2022年7月8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做出部署。在医保支付管理方面,强调要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的管理,加强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落地监测;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并加强监测;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方面,强调要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做好集采结果落地实施和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启动医药价格监测工程,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
2022年7月18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了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正式中选结果,本次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中选结果于2022年11月全国落地实施。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开展七批药品带量采购,共采购29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和生物药年采购金额的35%。从采购品种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类药品板块均有涉及,总体呈现了“价降、量升、质优”的态势。
3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营销渠道上不断深耕细作,目前,核心产品已沉淀形成一定的行业优势地位和市场影响力。核心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等,已初步形成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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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及用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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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合作产品制剂及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商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非生产性物料,通过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供应链风险及采购成本。
2、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为立足之本,重视产品开发及产品线管理工作,坚持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在研发策略方面,公司基于自身技术优势,以临床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筛选市场需求大、技术门槛高、竞争较小的品种,确立了“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同时开展药品制剂及其主要原料药的自主研究及开发。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合作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业务合作生产方为普德药业。
1)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原料药产品。公司以白医制药为自主生产基地,开展生产活动,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分解至月,再根据库存量及生产设备的负荷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操作。
2)合作生产模式:在MAH制度未普及的时期,公司与具备生产资质、GMP产能充裕的制药企业展开合作,经过多年的稳定合作,实现商业共赢。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检测方法等),为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知识产权及处置权。合作方持有药品生产资质,负责在卫信康技术支持下申请并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按照公司订单要求生产合作产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成品保管,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药品再注册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注销或转移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公司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合作产品。“两票制”政策下,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直接销售至公司指定的下游药品配送企业,公司承担合作产品的全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职责,向合作方收取专利/技术使用、商标/品牌使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合作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等。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区域终端配送制的销售模式,核心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国产替代优势、生产批件较少、竞品较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区域终端配送商、区域推广商选聘话语权。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具备GSP认证资质的区域终端配送商构建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由区域终端配送商及推广商开展终端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公司对区域终端配送商、推广商开展学术培训,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支持其开展学术活动,凭借产品优势构建高效的销售网络。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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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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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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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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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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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9亿元,同比增长35.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亿元,同比增长84.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亿元,同比增长90.9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23-00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22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2022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宁国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薪酬制度规定,结合各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薪酬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23-01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
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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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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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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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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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预计,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23-01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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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5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2,896,638.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16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262,952.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7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特点、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而拟定,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为更好的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稳步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23-01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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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623,519.97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947,764.51元,累计投资收益20,414,758.5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6,178,881.2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6,178,881.21元,实有余额6,178,881.21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817,816.54元,其中:①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50,190.71元;②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49,227.00元;③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7,518,398.83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2,707.14元,累计投资收益21,281,375.39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624,440.38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1,624,440.38元,实有余额31,624,440.3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1,624,440.3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与投资收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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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与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户已于2022年3月10日正式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60,000,000.000元,本年全部赎回,收到现金管理收益487,188.36元。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入60,000,000.00元,已累计赎回60,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379,428.52元,单日最高余额为2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66,616.88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下转B2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