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03677 证券简称: 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
至2023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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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0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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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人:田林、胡杭波
联系电话:0574-65310999 传真:0574-65310878
邮箱:IR@qijing-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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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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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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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3年10月8日申请辞去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鉴于王秉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股东代表监事之前,王秉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义务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鉴于王秉先生提出辞职,公司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补选工作,补选1名股东代表监事。
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将郑炳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炳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审计员工、审计主管、项目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经理助理。现任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郑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和《公司章程》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郑炳先生作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同意将郑炳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详见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8日收到卢文祥先生、吴国荣先生、王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卢文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职务;吴国荣先生、王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卢文祥先生、吴国荣先生、王伟先生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鉴于上述董事提出辞职,公司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补选工作,补选3名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梅旭辉先生、王东升先生、吴婧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被提名的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梅旭辉先生、王东升先生、吴婧女士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梅旭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中信大榭开发公司职员,宁兴集团宁兴物流投资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师办副经理、财务审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浙江宁数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西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梅旭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和《公司章程》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东升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山东证券部市场研究员,珠海中业信托投资公司市场部经理,深圳中业投资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宁波贝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宁波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经理,浙江鹏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职员、资产管理部主管,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任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任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富甬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富甬集成电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甬芯集成电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富甬合投制造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工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工投瑞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东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和《公司章程》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吴婧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审计部员工,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宁波西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吴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和《公司章程》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规范经营范围
表述并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一照多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新增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现有4个经营场所,分别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289号、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8号、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367号、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东路1号。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申请办理一照多址。按照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列示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鉴于本次申请一照多址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拟在原有经营项目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公司原有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规范登记。同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和“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营业执照拟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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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章程拟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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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上述事项最终均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鉴于卢文祥先生已于2023年10月8日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汪伟东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详见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详见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详见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