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讯,晶华新材(603683)1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税务局认定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要求。根据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司加计抵减2023年增值税应纳税额409.73万元,对2023年净利润影响为348.27万元。
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晶华新材(603683)1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税务局认定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要求。根据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司加计抵减2023年增值税应纳税额409.73万元,对2023年净利润影响为348.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