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方能斌、方吾校、方聪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增加股本76,532,405股,公司拟根据该部分股份变动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495,633,712.00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勤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审议本议案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50万元,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监事钟沙洁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602.1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5号《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64,705.00股,发行价格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399,992.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800,754.71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26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4,70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2,832,265.8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3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85号)。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于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130号),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02.15万元,具体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02.1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鉴证,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应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130号),认为大胜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胜达截至2023年8月1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胜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大胜达2019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35元/股。
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9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547,169.8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账号为405248898985的人民币账户347,547,169.81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1,592,76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54,404.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大胜达2020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7月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566,037.74元,已由东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分行账号为1202090129901169646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3,780,877.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160.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公司2021年12月2日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原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新项目“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用于交易支付对价,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补足。
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将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2,862.13万元转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并于2022年3月21日注销了原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20.9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862.13万元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收购款不足资金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补足。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其他
无。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862.13万元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注2: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变更时点“年产1.5亿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科技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尚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期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
公司预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相关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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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棉、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171,739.50万元,负债总额111,728.93万元,净资产60,010.5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16,725.67万元,净利润-967.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87,580.93万元,负债总额127,098.73万元,净资产60,482.20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65,107.20万元,净利润471.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公开发行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胜达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胜达转债”共计转股367,700.00股,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367,700.00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6,164,705股新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76,164,705.00元。
综上所述,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计增加股本76,532,405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76,532,405.00元,公司总股本由419,101,307股变更为495,633,712股,注册资本由419,101,307.00元变更为495,633,712.00元。
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7证券简称:大胜达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13591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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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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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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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0571-82838418
传真:0571-82831016
联系人:胡鑫、许红英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87 公司简称:大胜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