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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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862.13万元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注2: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变更时点“年产1.5亿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科技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尚未实现效益。
注4: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尚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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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87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和数量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16,884,320.52元。因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和数量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7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31,8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845,900股,即以545,185,964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66,912.0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4-031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35元/股。
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9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547,169.8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账号为405248898985的人民币账户347,547,169.81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1,592,76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54,404.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7月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566,037.74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分行账号为1202090129901169646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3,780,877.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160.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5号《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6,164,705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8.50 元/股。
截至2023年8月3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64,705.00股,发行价格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399,992.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800,754.71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26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4,70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2,832,26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8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追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由于经办人员对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办理7天通知存款是否属于现金管理行为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公司未将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2,200万元办理7天通知存款作为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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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通知存款全部赎回,在按募集资金实施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相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020340288123456789)销户。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均为七天通知存款,资金仍然在募集资金账户下,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进行追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前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已终止,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并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进行了事后追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现金管理方式,办理7天通知存款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内,未违反相关募集资金管理用途的规定。公司已终止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所有通知存款业务,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方式及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智能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四)使用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934.6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思密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中彩包装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新增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9,5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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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4月16日
2、注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
3、注册资本:8,5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从事经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销售:印刷、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品),纸张、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7,011.81万元,负债总额32,637.75万元,净资产14,374.07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53.35万元,净利润4,831.3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0日
2、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纵一路D0202-1地块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造;纸浆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1,073.58万元,负债总额52,300.61万元,净资产8,772.98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11万元,净利润-1,021.8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浙江大胜达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6月22日
2、注册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迎春南路49号4幢
3、注册资本:3,8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纸制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613.95万元,负债总额2,087.68万元,净资产5,526.27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50.87万元,净利润295.1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1,855.54万元,负债总额20,748.29万元,净资产11,107.25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70.80万元,净利润342.4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五)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6月16日
2、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纬八路16号(D)
3、注册资本:3,018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概念包装、纸包装技术研发,高档纸板纸箱制造,瓦楞纸箱、纸板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663.88万元,负债总额6,158.31万元,净资产1,505.57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6.25万元,净利润-115.8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六)思密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9月30日
2、注册地点:无锡市锡达路555号
3、注册资本:20万欧元
4、法定代表人:陈志
5、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维修、组装加热和冷却设备,设计和提供热解决方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272.22万元,负债总额3,547.42万元,净资产-275.20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0.86万元,净利润-108.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贵州省习水中彩包装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20年4月22日
2、注册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习水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3、注册资本: 2,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 焦小林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务;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纸质);印刷机械、文化用品、酒、食品销售;酒类包装材料出口;印刷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市场调查咨询服务;纸制品、塑胶及五金制品、木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新包装材料、防伪包装材料的研发、销售:标签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121.65万元,负债总额5,240.91万元,净资产1,880.74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1.30万元,净利润118.4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胜达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39,000万元(不含本次),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934.6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5%、9.56%。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2838418
传真: 0571-82831016
联系人:胡鑫、许红英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4-022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勤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方面均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经营,公司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同行业监事薪酬公允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拟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进行了事后追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4-021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7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31,8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845,900股,即以545,185,964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66,912.03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办理相应业务)。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定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制定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关联董事方聪艺、舒奎明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2024第ZF10612号,审核结果:2023年度四川中飞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4,831.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51.91万元,四川中飞的业绩未达标,业绩承诺方需要赔偿公司103.8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