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及董事长收监管警示,年报相关披露存在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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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决定对江苏太平洋石英(以下简称石英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根据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查明的事实,石英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与武汉鑫友泰和东海香格里生态园发生的1162.58万元及0.8万元的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除了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石英股份的年报披露也存在若干差错。这包括在建工程未能及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导致公司2022年净利润虚增25.33万元;各部分职工人员社保支出账目处理不当,导致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金额虚报;年报非财务数据存在多处错误。
这些问题违反了包括《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士斌、财务总监张丽雯以及董事会秘书吕良益,均被视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要求石英股份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此外,要求石英股份及董监高人员避免此类问题重复发生,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