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6日
至2024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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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0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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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2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高璟琳
电话:0575-88622076
传真:0575-88622076
邮箱:stock@shengyang.com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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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28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12月25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修订〈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28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12月25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357.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89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61元,募集资金总额66,222.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6.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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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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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项目尚有1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通信铁塔1,213个,相关设备设施均已调试到位,通信铁塔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12月22日,“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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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待支付项目尾款金额是根据项目合同尚未达到支付时点的质保金等款项,该等款项支付周期较长。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主要系铁塔站型调整及实施成本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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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特殊站型指通信节点保障站型、特殊场景站点、省级疑难站等实施难度较大的站点,相对普通站型而言需求较复杂,项目实施的难度大且实施周期较长。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主要系铁塔站型调整及实施成本下降等因素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殊站型的占比较预算时大幅下降。通信铁塔的实施成本受行业政策、建设需求、站点类型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进行募投项目预计时,5G通信网络处于起步阶段,公司承接的站点建设需求中特殊站型占比较高,公司根据当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投资预计。近几年受经济环境影响,各大运营商也面临较大“降本增效”的压力,2021年以后原租赁机房、土建机房、节点机房等“机房配套类基站”的建设需求基本取消;高山、海岛等特殊场景基站因建设成本高且效益低下也是非必要不建设;同时大幅下调了省级疑难站点的数量。公司根据运营商建设需求按需调整建设类型,故实施难度和建设成本较预估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根据预计成本计算,站型的调整为公司节余资金5,370.00万元。
2.随着通信技术的迭代升级以及城市发展进程的需要,通信基站的应用场景和覆盖方式也随之进行了适配调整,实施方案、挂载高度、配套类型都有很大的改变。2019年公司进行募投项目预计时,5G通信网络处于起步阶段,5G通信铁塔为兼顾4G通讯设备的挂载需求,建设的主力塔型为35-40米。随着5G通讯网络建设的推进,同时城市很多区域不具备建设35-40米落地基站的条件,运营商寻求建设18-25米之间的智慧杆站进行补盲覆盖,通信基站塔体高度下降和配套类型调整导致建造成本的下调。若按0.45标准风压、机柜配套计算,将一座35米的景观塔改为一座25米智慧灯杆单站,其建设成本在“标准建造成本”一项中就能降低6.93万元。通信基站塔体高度下降和配套类型调整为公司节余资金3,708.90万元。
3.随着钢材技术和塔桅制造工艺的不断升级,同等条件下通信基站塔体的管径、壁厚、重量均较原先有较大幅度的减少,采购价相应减少。落地基站上塔方式已由内爬式改为外爬式,钢材材质也由QB235/QB345升级至QB345/QB355,钢材强度、设计荷载系数更高,因此塔身管径、钢材用量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0.45标准风压下一座内爬塔和外爬塔塔身重量相差约2吨,按目前塔桅8800元/吨计,单座塔身造价差异在1.76万元。钢材技术和塔桅制造工艺的升级为公司节余资金578.40万元。
4.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综上,基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铁塔站型调整及实施成本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于2024年1月7日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将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待支付项目尾款3,351.64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在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中天国富证券对本次“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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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