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29 03:01  中源家居(603709)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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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曹勇、胡林福、朱黄强、张芸、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对涉及关联的子议案分别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方式、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如以传真方式、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请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件上请注明“中源家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2-5幢中源家居。

登记时间:传真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4年5月29日15: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中源家居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2-5825566

传真:0572-55286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0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低风险业务的办理,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 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76%,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益智先生因任职家数超出限制的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义务,根据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和职责,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侯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在侯江涛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同意由其接替益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江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侯江涛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侯江涛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侯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侯江涛,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分别取得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条线业务副总经理,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硅创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侯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认为该事项能够对未来公司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提高融资效率,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0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oy1@zoy-liv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0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分红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 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芸女士

独立董事:益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0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oy1@zoy-liv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中源家居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2-58255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