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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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除前述修订和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四、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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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1-1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上述离职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2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17.15万股变更为12,612.92万股,注册资本也将由12,617.15万元变更为12,612.92万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8月28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9:30一12:00、14:00一17:0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2-5幢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8255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英国中心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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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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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方式、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如以传真方式、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请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件上请注明“中源家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2-5幢中源家居。
登记时间:传真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5年9月18日15: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中源家居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2-5825566
传真:0572-55286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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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4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6)。
(四)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五)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7月3日,登记数量为86.80万股。
(七)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并于2024年11月4日完成了2.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2.84万股变更为12,590.24万股。
(九)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登记数量为28.86万股。
(十二)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三)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并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了1.9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610.10万股变更为12,617.15万股。
(十四)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3万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1615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86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涉及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81万元(含税,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17.15万股变更为12,612.92万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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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口径为目前实际股本结构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