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712证券简称:七一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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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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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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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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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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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庞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诚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杨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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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庞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诚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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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庞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诚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杨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2证券简称:七一二公告编号:临2024-043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2证券简称:七一二公告编号:临2024-044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的行权价格:28.89元/股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8.83元/股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沈诚先生、职工董事郝珊珊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6,320,000.00元。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8.89-0.06=28.83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是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时,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已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2证券简称:七一二公告编号:临2024-045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70,1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95%。本次解除质押后,智博科技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58,602,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85%,占公司总股本的20.54%。
智博科技于2023年10月27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26,405,800股(以下简称“本次质押”)。本次质押智博科技于2024年4月12日办理了部分股票解质押手续,解质押股票1,790,000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和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23-031、2024-019号公告。
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智博科技的通知,智博科技于2024年10月25日办理了本次质押剩余部分股票的解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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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如有后续质押计划,智博科技将根据质押业务办理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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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2证券简称:七一二公告编号:临2024-042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8.89-0.06=28.83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沈诚先生、郝珊珊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制定〈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