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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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6月2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注2: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审议程序
2023年0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农林牧渔》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园林生态业务
2023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7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338,200.48 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园林生态景观设计业务合同7项。
2023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7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338,200.48元,均在执行中。
二、养殖业务
单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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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3年1-3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92,831头,销售量同比增长420.67%。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态”)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5.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6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4月18日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0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2022年6月9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6、2023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担任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员,则已行权的股票不作处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汪陈林先生、黄飞先生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激励条件,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15.00万份。
综上所述,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7人调整为9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00.00万份调整为1,085.00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汪陈林先生、黄飞先生成为公司监事、12人因离职均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汪陈林先生、黄飞先生成为公司监事、12人因离职均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5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20,000万元。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2023年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 委托理财的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相关内控程序健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3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B2幢二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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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卫国、史东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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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B2幢五层。
(三) 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
电话:021-55095580
传真:021-55095580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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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325.50万份
3、行权人数:93人
4、行权价格:9.57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4年5月1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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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成为监事、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15.00万份,上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325.5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态”)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9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325.50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6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4月18日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0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2022年6月9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6、2023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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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2年5月11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3年5月10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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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共计325.5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2年5月11日
(二)行权数量:325.50万份
(三)行权人数:93人
(四)行权价格:9.57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4年5月1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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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成为监事、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15.00万份,上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325.50万份。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域生态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5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并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9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4,763.86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4,075.25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476.38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
2022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等。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370.80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监督管理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磊,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德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6.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4.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21.20 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维持不变。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众华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众华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众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众华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市场收费情况等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5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9,406,085.9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028,895.28元。鉴于母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亏损,且结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拓展的投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基于母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继续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为了保障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长期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上接1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