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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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五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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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至17时
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
2、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3、 传真电话:0510-88260752
4、 联系人:常俊
(二)会议费用及注意事项
1、 由股东自行承担参加会议的费用;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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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3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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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
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终融资金额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2,621股,发行价格为2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179,854.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66,71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13,142.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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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上市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阿科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阿科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4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241.05万元(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2,621股,发行价格为2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179,854.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66,71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13,142.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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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及支
付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59,775,604.07元,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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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7,866,711.65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634,905.67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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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241.05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相关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该等支付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110A018752号《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阿科力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阿科力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4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佩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47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股份公司董事共计8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8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110A018752号】。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以下称“阿科力潜江”)负责具体实施。公司拟与阿科力潜江签订借款协议,将募集资金以借款的形式投入阿科力潜江,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7,762,621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93.7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5,70.012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8,793.7500万股增加至95,70.0121万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0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110C000352号】。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5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2,621股,发行价格为2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179,854.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66,71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13,142.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实施。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920,33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
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4、财务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帐,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110A018752号《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阿科力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阿科力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公司将谨慎考察和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在选定委托方及具体产品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及委托对象方面,公司财务部门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一致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2,621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7,937,500股增加至95,700,121股。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如下内容: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脂环族环氧树脂、改性环氧树脂、脂肪胺、聚酯光学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内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脂环族环氧树脂、改性环氧树脂、脂肪胺、聚酯光学材料、环烯烃聚合物、硅溶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内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以及《公司法》的修订,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具体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4,261.72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潜江”)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2,621股,发行价格为2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179,854.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66,71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13,142.47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2号《验资报告》。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109.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15,179,854.1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7,313,142.47元。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阿科力潜江负责具体实施。公司与阿科力潜江签订借款协议,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合同
1、借款金额:不超过14,261.72万元,上述款项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批借出。
2、借款用途:用于“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建设工程费用、购买设备费用、安装工程费用等方面
3、借款期限:五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31日止。因款项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批借出,各批次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利息按实际借款日起分批计算。
4、利息的约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单利)计息。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C1FB60X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潜江市王场镇江汉盐化工业园园区一路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本次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阿科力潜江将用借款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保荐人已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借款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与阿科力潜江签订借款协议,将募集资金以借款的形式投入阿科力潜江用于“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的议案》。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阿科力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阿科力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