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50,3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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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启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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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10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隽建科”)与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智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建发智城以1,960万元向天隽建科转让其所持有的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隽业”)49%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隽建科已全额支付转让价款,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股权交割后,佛山隽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拟任佛山隽业副董事长、总经理。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与关联方佛山隽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00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启超回避表决。
(1)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三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1-9月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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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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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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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4-07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预计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2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隽建科”)与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智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建发智城以1,960万元向天隽建科转让其所持有的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隽业”)49%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隽建科已全额支付转让价款,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股权交割后,佛山隽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拟任佛山隽业副董事长、总经理。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佛山隽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000万元。2024年10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打开公装市场渠道,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启超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经公司全体监事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东1号2栋1105、1106(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志松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不含爆破工程);装卸搬运;咨询与调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材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493,978.39元,净资产为37,550,148.74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543,807.23元,实现净利润-807,446.23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系公司参股企业,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拟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的市场渠道优势,有利于加速公装业务布局,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打通公司各板块产业链条,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10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隽建科”)与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智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建发智城以1,960万元向天隽建科转让其所持有的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隽业”)49%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隽建科已全额支付转让价款,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股权交割后,佛山隽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拟任佛山隽业副董事长、总经理。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与关联方佛山隽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000万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4-07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
至2024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启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11月8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吴真
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4、联系电话:0757-82560399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