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2、解释第18号规定对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六)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相关会计处理,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0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4,310,426.17元,同比增长16.1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172,999.35元,同比增长57.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682,100.03元,同比增长68.72%;截至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2,490,066,848.83元,较上年末增长了10.93%;净资产1,291,263,677.23元,较上年末增长了6.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至 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2025年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审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7.01 焦德峰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7.02 吴淑丹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7.03 应雄伟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0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上述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3,623,849.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21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5,43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175,72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08%。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464,678.6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4,640,398.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97%。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上述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0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8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15.5亿元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5.5亿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1、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等12家全资子公司拟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计算,下同)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6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2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包括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的金额进行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4453221H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8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横诚路2号
4、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5、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20926494
2、成立日期:2003年7月11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6号
4、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74467792XX
2、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工业园区永丰路
4、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55860370887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农行大道与工纬四路交叉口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2073945734G
2、成立日期:2013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491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六)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308925173D
2、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6号
4、法定代表人:徐斌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主营业务:轴套组合件等制冷配件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七)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6988584K
2、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5、188-6、188-7
4、法定代表人:王伟立
5、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八)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MWB00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徐斌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环保过滤网、网板等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九)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574932907C
2、成立日期:2011年6月13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幸福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PF0U690
2、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1栋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一)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26MA67MW562X
2、成立日期:2018年9月14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区光明路
4、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5、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复合材料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二)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MW86F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机、电机等
7、股权结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金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的主要内容。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决定的,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担保总额为5.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66%,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