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喻信东先生、王斌先生、王金涛先生、黄大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7.1关于提名喻信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2关于提名王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3关于提名王金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4关于提名黄大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灵女士、王宇宁女士、余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18.1关于提名苏灵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关于提名王宇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3关于提名余志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的议案》
本次修订是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补充公司2024年至2025年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2024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喻信东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8年2月,任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任随州润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喻信东先生为国家电子行业标准《10kHz-200kHz音叉石英晶体元件的测试方法和标准值》(SJ/T10015-2013)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2、王斌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1月至今,先后在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生产负责人;2008年12月至今,任随州润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湖北东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至2021年2月,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重庆泰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3、王金涛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2011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科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至2021年2月,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4、黄大勇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主任。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苏灵女士,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7月至今,就职于武汉大学,先后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苏州晶云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王宇宁女士,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4月至今,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现任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2019年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常务理事;2020年6月至今,任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余志勇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今,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
附件三:财务总监简历
马阳女士,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剑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剑先生、张美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提名刘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张美昆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2024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1、刘剑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大专学历。2009年11月至今,就职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采购部经理、投资者关系总监;2011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重庆泰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湖北东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张美昆先生,199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6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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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晶科技”)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执业至今一直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年至2017年、2020年至今为泰晶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士敬,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泰晶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维,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泰晶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和项目签字会计师张士敬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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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士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审众环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10万元,与上一期(2022年度)审计费用没有变化。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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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依据测试结果,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0,258.78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031,547.31元,金额合计12,221,806.0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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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存货减值损失9,823,535.9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12月,公司根据部分资产的使用情况、寿命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08,011.35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0,258.78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221,806.09元,以上综合影响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221,806.09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06%。以上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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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一)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在各授信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屋、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
(二)2024年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在各授信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屋、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授信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喻信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8.64%的股份。
王丹女士,系喻信东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71%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喻信东先生和王丹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风险可控。授信所涉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提供的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喻信东先生、王斌先生、王金涛先生、黄大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苏灵女士、王宇宁女士、余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剑先生、张美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新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其他说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其任职资格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将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喻信东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8年2月,任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任随州润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9月至今,任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喻信东先生为国家电子行业标准《10kHz-200kHz音叉石英晶体元件的测试方法和标准值》(SJ/T10015-2013)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2、王斌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1月至今,先后在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生产负责人;2008年12月至今,任随州润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湖北东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至2021年2月,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重庆泰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3、王金涛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2011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科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至2021年2月,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4、黄大勇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主任。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苏灵女士,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7月至今,就职于武汉大学,先后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苏州晶云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王宇宁女士,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4月至今,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现任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2019年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常务理事;2020年6月至今,任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余志勇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今,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
附件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剑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大专学历。2009年11月至今,就职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采购部经理、投资者关系总监;2011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重庆泰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湖北东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张美昆先生,199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6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工程师。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马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资料,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资料,所聘任人员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其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马阳女士,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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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4,006,704.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89,322,77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10,001,740股后为379,321,0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25,003.59元(含税),占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0,526,070.78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9.10%,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41,251,074.37元,占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9.43%,占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的34.1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09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8: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喻慧玲女士、王斌先生、王金涛先生;(2)议案11:刘剑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自然人股东登记:非自然人股东的负责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17:00前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黄晓辉,朱柳艳
(三)联系电话:0722-3308115 传真:0722-3308115
(四)邮箱:sztkd@sztkd.com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
(六)邮编:441300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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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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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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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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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免去毛润泽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钟院华先生和时承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上表中钟院华先生、时承虎先生及毛润泽先生2023年度薪酬均指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所领取的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实施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喻信东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年薪49万元/年(含税),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副董事长王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年薪40万元/年(含税),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对应的公司薪酬标准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4)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5)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并领取监事津贴,其中监事津贴:监事会主席津贴5万元/年(含税),监事津贴3万元/年(含税)。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金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