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5月21日晚间,隆鑫通用、丰华股份双双发布公告, 5月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五中院”或“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包括两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在内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公司”或“重整主体”)重整计划仅执行了部分而未能执行完毕,是因为公司资产体量大,产业板块多元,根据投资进度需区分板块组建投资团补足投资,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今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