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已支付首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 将获得隆鑫通用对应4.94%股份

查股网  2024-08-08 20:02  隆鑫通用(603766)个股分析

“重庆摩帮”整合迎来新的进展,宗申方面已经支付第一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由此获得隆鑫通用(603766)对应的4.94%股份。

据宗申动力(001696)最新公告披露,8月7日,该上市公司已收到参股公司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发来的《关于收购隆鑫通用控股权相关事项进展的告知函》。当天,宗申新智造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1.01亿股股票,过户给宗申新智造。”

需要指出的是,这笔裁定过户的股票系此次收购中,宗申新智造已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对应的隆鑫通用股份,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94%。目前,宗申新智造正有序推进收购隆鑫通用控股权事项的相关工作。

回溯到2022年11月,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应自法院裁定批准后12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但截至2024年5月21日,隆鑫通用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仍不达预期,由于重整主体资产体量大,产业板块多元,各产业板块分别匹配投资人组建投资团虽然耗时较长,但已基本完成。重整主体以此向法院申请再次延长执行期限,重庆五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

正是在此背景之下,今年7月1日,宗申新智造已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企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参与隆鑫系十三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

企查查数据显示,宗申新智造成立于2024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13.4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等。目前,宗申动力持有宗申新智造48.29%股权,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投资”)持有该公司51.71%股权,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根据7月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宗申新智造拟出资33.46亿元收购隆鑫控股所持隆鑫通用5.04亿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24.55%;交易完成后,左宗申将成为隆鑫通用新实际控制人。若这笔交易顺利完成,那么在“相爱相杀”多年之后,“重庆摩帮”之间的竞争就有望正式收官,宗申动力创始人左宗申则有望笑到最后。

此外,重整管理人还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渝富资本以支付总金额共计21.15亿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 3.19亿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15.52%的股份。

截至目前,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已收到重整投资人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首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和4.23亿元。截至8月7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 21.04亿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21.38%。

面对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隆鑫通用则表示,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目前,隆鑫通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再次延长执行期三个月,但亦存在延长执行期后仍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未能在延长执行期后完成,则隆鑫通用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截至8月7日晚间,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10.28亿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质押10.28亿股,占隆鑫控股所持隆鑫通用股份比例为99.94%,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4%;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亿股,占隆鑫控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50.07%。

资料显示,宗申动力与隆鑫通用均深耕摩托车产业多年,待交易完成后,隆鑫通用部分业务将会与宗申动力形成同业竞争。

在摩托车发动机制造业务板块,宗申动力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发动机)是国内摩托车发动机生产规模龙头企业之一,现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品种较全的大型摩托车动力生产企业,是集摩托车动力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摩托车动力系统集成服务商。另一方面,隆鑫通用主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与公司现有摩托车发动机及通用机械等业务存在产业链协同效应。

2024年一季报显示,隆鑫通用实现营业收入32.96亿元,同比增长20.41%;净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39.25%。当季,隆鑫通用摩托车业务延续高增长势头,实现销售收入24.63亿元,同比增长42.43%。根据此前制定的经营目标,2024年,隆鑫通用将力争全年营业收入突破1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