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永安行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孙倩)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永安行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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