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长等被警示:内控存缺陷
中新经纬12月13日电 国晟科技13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全福、张永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国晟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资产减值确认不足。公司选用竣工项目决算审计的平均审减率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并非客户信用风险的真实反映,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导致近三年合同资产减值确认不准确。
2、成本支出列报不准确。公司核算成本费用时,未充分考虑入库单上所列成本支出的合理性,未审慎判断成本支出的实质,未正确划分成本、费用性质的支出,存在通过第三方虚构订单,多计成本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导致2022年成本、收入核算不准确。
3、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不健全。一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未完全按照公司制度汇编相关规定予以执行。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某下属子公司对实缴资本未及时入账,导致少记实收资本。
北京证监局指出,国晟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国晟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回全福,时任财务总监张永胜,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晟科技、回全福、张永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回溯公告显示,2023年11月28日,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乾景园林”变更为“国晟科技”。
对于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国晟科技解释称,随着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以及公司光伏板块和园林板块的融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园林行业发展为“园林+光伏”双主业。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匹配目前的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战略,为更加全面地体现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业务结构,强化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经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公司将证券简称由“乾景园林”变更为“国晟科技”。
企业经营方面,近年来,国晟科技业绩持续承压。2020年至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80亿元、-2.11亿元和-1.62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国晟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4.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58.81万元。
二级市场上,国晟科技13日收跌0.76%报5.19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