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国晟科技董事长吴君被解除监视居住
中新经纬5月10日电 国晟科技董事长吴君被警方解除监视居住。
国晟科技10日盘后公告,当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吴君家属的通知,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已解除对吴君的监视居住措施。
此前,国晟科技1月28日盘后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君于2023年11月2日被采取留置措施,配合淮安市监委协助调查,但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
5月5日晚间,国晟科技公告披露,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吴君家属的通知,淮安市淮安区监察委员会解除对吴君的留置措施;同时,吴君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所涉及事项和公司无关。
国晟科技表示,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确保公司及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中新经纬注意到,上交所4月30日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秘监管警示,事涉吴君被留置事项。
上交所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君因配合淮安市监委协助调查,于2023年11月2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3年11月4日知悉上述情况,但直至2024年1月29日才披露上述事项。此外,2023年12月1日,公司董事长吴君未出席和主持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披露公告称,董事长未出席会议系公务原因。
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有权机关实施留置的重大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第2.1.7条、第7.7.6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萍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萍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国晟科技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组件及电池、光伏电站EPC业务、园林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园林行业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君、高飞。
据国晟科技披露简历,吴君,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徐州市贾汪区农工部科员;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局办公室主任、农机监理所所长;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徐州市贾汪区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政协主席;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徐州市泉山区政府 区委副书记、区长;华融中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晟众城(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晟(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业绩方面,国晟科技2023年营业收入9.88亿元,同比增39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888.01万元。对业绩变化,国晟科技提到,本年度市政园林施工业务依旧竞争日益加剧,公司管理层仍然积极拓展业务并甄选优质项目,园林生态业务承接新项目较少;部分在施项目因设计变更、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施工成本增加等。
2024年一季度,国晟科技营收1.1亿元,同比降35.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878.08万元,同比降520.18%。公司称,报告期光伏板块市场下行、销售单价下降。
二级市场上,国晟科技10日低开震荡下挫,收跌4.17%报3.45元,公司最新市值22.1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