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威龙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被警示
中新经纬7月29日电 威龙股份29日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山东证监局在监管中发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披露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威龙股份、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威龙股份原控股股东王珍海签订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2023年8月21日,威龙股份收到龙口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就同一事项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威龙股份直至2024年4月23日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公司董事长朱秋红、总经理孙砚田、时任董事会秘书白璐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威龙股份及朱秋红、孙砚田、白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威龙股份同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因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和重大诉讼情况,信息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朱秋红、董事会秘书白璐、总经理孙砚田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介绍,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有机及生态葡萄酒、传统葡萄酒干型酒、其他酒。
威龙股份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8万元到106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威龙股份表示,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提升,收入增幅约24%;公司管理团队通过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有效降低营业成本和费用,从而实现了扭亏为盈。(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