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增值率110.06%,新日股份拟4551万元转让浙江新日80%股权
1月5日,新日股份(603787)发布公告,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455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新日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浙江新日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183万元,评估价值为6685万元,增值率110.06%。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聚焦优势资源,提升资产效能,降低管理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2025年前三季度,新日股份实现收入35.74亿元,归母净利润1.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