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星光农机及董事长等被警示
中新经纬9月6日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光农机”)9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表示,2023年,星光农机控股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星光农机云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发生一笔采棉服务,交易金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7%。该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未完整识别并确认关联方,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7月8日进行补充审议并于2024年7月9日披露。
星光农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星光农机董事长何德军、总经理郑斌、董秘王黎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星光农机及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星光农机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未来,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与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星光农机是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机械制造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插秧机等。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星光农机实现营业收入9701.77万元,同比减少1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4.63万元,上年同期为-486.68万元。星光电机对此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土地、厂房、设备、人员薪资、无形资产等固定成本摊销大,使得营业成本高、毛利率低,收入无法覆盖成本,出现亏损。(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