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10:04  歌力思(603808)公司分析

● 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适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及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一)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已严格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实施和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和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及优质的发行产品,审慎评估每笔投资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投资产品前,公司将对投资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投资产品的品种和期限,通过适当地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产品后,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或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关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相关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及子公司为满足经营需求,向关联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以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租赁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以下简称“房产一”),交易价格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

上述租赁期限已临近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拟续签租赁合同。此外,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劳芮贸易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向公司关联自然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创新科技广场B1507-08的部分房产(以下简称“房产二”)。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胡咏梅女士租赁上述房产。房产一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2,872.60元。房产二实际租赁套内建筑面积约为26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4,840元。同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胡咏梅女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因胡咏梅女士系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胡咏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胡咏梅女士系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胡咏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房产。房产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系胡咏梅女士于2007年购买取得,房产二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天安创新科技广场B1507-08,系胡咏梅女士于2007年购买取得,目前使用状态均良好。上述房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在参照交易标的所在地及附近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房产一合同

(1)出租人(甲方):胡咏梅;

(2)承租人(乙方):歌力思。

2、房产二合同

(1)出租人(甲方):胡咏梅;

(2)承租人(乙方):深圳市劳芮贸易有限公司。

(二)租金及支付

1、房产一: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2,872.6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

2、房产二:按实际租赁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4,84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并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胡咏梅女士租赁上述房产。房产一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2,872.60元。房产二实际租赁套内建筑面积约为26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4,840元。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求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稳定及生产经营发展。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符合交易各方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以满足经营需求,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曾向同一关联人胡咏梅女士租赁同一交易标的房产,公司已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过去12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720,990元,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