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21:18  柯利达(603828)公司分析

(上接1077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8月2日届满,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8月2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19年8月2日起算)。

2、2019年7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026,870股公司股票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8.61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19年8月2日起算)。

3、2019年8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由7,026,870股变更为9,134,931股。

4、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8月2日。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134,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8月2日。

本次延期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2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柯利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鲁崇明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050万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2日。

表决结果:同意6,05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1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1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22年度公司效益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构成。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备注:1、董事顾龙棣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2、董事王菁女士于2022年1月底退休;

3、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于2022年5月任期届满;独立董事李圣学先生于2022年5月离任;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和万解秋先生于2022年5月2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备注:总经理鲁崇明先生副总经理陈锋先生薪酬方案见“(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容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顾益明先生、顾佳先生、顾龙棣先生、鲁崇明先生、陈锋先生、孙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提名黄鹏先生、戚爱华女士、万解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承志装饰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柯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2.17亿元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拟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 15,845.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3年 8 月 2 日届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关联董事鲁崇明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具体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公司将择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益明先生,1970年9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装饰装修协会(商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曾获“全国施工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青年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江苏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等称号。1993年至2000年任苏州二建集团分公司经理;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公司,2000年至2014年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苏州承志监事;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顾佳先生,1986年11月出生,本科,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任光电幕墙董事长助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光电幕墙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柯利达苏作园林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昆山管众鑫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金柯资管监事;2017年4月至今任易施通科技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四川域高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柯利达信息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欧利勤科技董事长;2018年7月至今任柯依迪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柯利达集团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唐园投资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艾柯嘉建筑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柯利达建设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柯利达新能源执行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顾龙棣先生,1964年10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苏州市优秀企业经理”的称号。1984年10月至2001年7月任苏州二建集团项目经理。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公司,2001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柯利达集团执行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昆山管众鑫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金柯资管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金柯贸易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江西柯利达建控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鲁崇明先生,1968年5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苏州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的称号、“2017年江苏省装饰业优秀企业家”,2021年授予“苏州高新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苏州二建荣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师。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任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2003年6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成都光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柯依迪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陈锋先生,1977年1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2003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中望宾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振华先生,1976年9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福禄(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在洁定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7年1月至2009年5月在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控制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在百事高五金机械制造(浙江)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2019年4月起担任西昌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起担任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17日起兼任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鹏先生,1949年7月出生,博士,教授;1988年以来,历任苏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以及财税学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新时代企业家研究院院长;同时兼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即将担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万解秋先生,1955年10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198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系,1986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西安陆军学院教师、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讲师、副教授,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苏州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戚爱华女士,1969年6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6年3月任上海锅炉厂会计;1996年4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上房绿化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任上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9年9月任上海东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1年5月至2013年2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投行部执行董事;其主要任职包括:2013年10月至今任上海安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历任拓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与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知肤者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大易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龙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上海博选只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润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1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预案,决策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备注:监事朱怡女士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容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周慧春女士、朱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监事会认为:周慧春女士、朱怡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草案)摘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2日。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周慧春女士,198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公司设计部设计师;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任行政助理;2007.6至今任行政部经理。

朱怡女士,1978年6月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1999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环球国际货运公司苏州分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9月至2010年6月任苏州美峰国际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柯利达集团财务主管。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28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927,068.71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279,397,373.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会计政策调整0元和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21,363,318.42 元,截止2022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954,305.03 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因素,现有资金尚需满足未来主营业务正常经营需要,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研究决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预案,决策程序符合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23-01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148.2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921.7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545.96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75.86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76.42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302.01万元,手续费支出2.57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3,654.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54.75万元。

2022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06.1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16,33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8.98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9.29万元,手续费支出0.3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379,6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33.8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266.1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 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585.6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685.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00.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08.73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0.87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87.91万元,手续费支出0.05万元),尚未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费用 133.81 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923.06 万元。

2022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690.05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18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02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6.27万元,手续费支出0.1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2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会同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西昌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908.3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375.7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680.54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2年3月1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11.55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16,330.00万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2年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2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9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除上述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二)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七、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414号),鉴证报告认为,柯利达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柯利达股份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并审阅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整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此外,保荐机构关注到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较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谨慎评估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和完成期限,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下转10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