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构成违规,新化股份时任监事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8月10日向新化股份下发《关于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方军伟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时任监事方军伟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公司时任监事方军伟于2023年1月3日至10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分4笔卖出2.54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成交金额合计约86万元。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披露《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方军伟卖出股票的时点均处于业绩预告前10日内,构成业绩预告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方军伟作为公司时任监事,在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