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新化股份监事方军伟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新化股份12月11日公告,公司监事方军伟遭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查,作为公司的监事,于1月3日至10日之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2.54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成交金额合计约87万元。1月12日公司披露《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其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截至公告披露日,方军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回公司股份2.54万股。
新化股份12月11日公告,公司监事方军伟遭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查,作为公司的监事,于1月3日至10日之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2.54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成交金额合计约87万元。1月12日公司披露《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其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截至公告披露日,方军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回公司股份2.54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