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603869被罚近1年后,审计机构近日被罚

2025年10月13日,广西监管局对为新智认知出具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中介机构致同所作出处罚。
监管局认为,致同所出具的新智认知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致同所在新智认知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决定对致同所会计所没收业务收入510万元,并处以1,020万元的罚款。
2024年12月28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新智认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新智认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新智认知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1年,新智认知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服务)、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与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相关销售业务回款不真实。
上述行为造成新智认知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数据虚假记载。
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82,424,780.9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27.34%,虚增利润总额99,716,945.3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43.70%;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140,121.8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5.80%,虚增利润总额17,683,447.0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26.34%;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8,825,524.4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7.35%,虚增利润总额14,055,785.8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159.81%。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新智认知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新智认知603869,且在2024年4月30日(含)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新智认知主营国内城市安全的建设和运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