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永悦科技的投资者注意了,符合条件的可争取索赔

查股网  2024-01-02 22:17  永悦科技(603879)个股分析

转自:扬子晚报网

视觉中国

2023年末A股信披合规问题层出不穷,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初步盘点,2023年12月有32家上市公司或相关联主体被证监会立案。而2023全年共有156家A股上市公司或相关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相比于去年同期的77家已翻倍。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威创股份(002308)和永悦科技(603879)的投资者可以关注争取索赔。

公告截图公告截图

威创股份:

13亿被“拟收购方”实控人划走

证监会连发3份立案通知

2023年12月22日,威创股份披露,在9月20日,上层股东江苏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

但是,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曾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帐户将威创股份的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刘钧本人控制的银行账户,虽已于2023年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2023年11月1日起再次分次分批划出。目前仍未披露归还。

根据威创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截至三季度末,威创股份账上有10亿现金,即便是共管账户,13.3亿被划走公司不可能完全不知情。可能是受此事影响,证监会连发三份立案通知,对威创股份、拟收购方刘钧、上层股东江苏阳光立案调查。之后,威创股份披露多名高管辞职。

在互动易平台上,有股民于2023年12月30日发起提问:“请问公司被划走的钱是否无法要回?不能报警吗?”类似的提问近期有许多条。对此,公司的回复是:“尊敬的投资者,如有相关进展,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认为,2023年9月20日上层股东江苏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化没有依法披露,2023年9月28日刘钧转移资金时也没有依法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在2023年9月22日至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持有的股民,可以关注并争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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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

3亿元无人机合同《补充协议》未披露

收警示函后再被立案

2023年8月28日开盘前,永悦科技披露了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交通签订一份3亿元无人机《销售合同》。但实际该合同还有《补充协议》没有披露,恰恰是这份《补充协议》中约定了《销售合同》的生效条款,如:(1)驻马店市政府发文须有明确指示将驻马店全市农业未来8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统一委托给平舆畅达交通开展统防统治工作;(2)永悦科技要收到平舆畅达交通支付的6000万货款......

永悦科技已因未依法披露该《补充协议》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10月11号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两次事件,股价均受到了较大影响。

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律师认为,将“采购方实际支付6000万”作为销售合同的生效条款,导致这份合同几乎不太可能达到生效条件。试想,合同不生效、谁会先付6000万?丁律师认为,这两种情况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争取索赔:(1)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9月17日没有全部卖出的;(2)在2023年10月11日前买入永悦科技的股民,也可以争取索赔,具体起始日期,需待证监会调查结论出来方能确定。

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有权主张赔偿。除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之外,大部分情况下的索赔需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不诉不理。投资者如买到威创股份和永悦科技股票,也可联系丁律师13072529702咨询如何为提起索赔做准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