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司股份未披露收购方主体资格等情况,ST南卫控股股东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16:02  ST南卫(603880)公司分析

ST南卫8月25日公告,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6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公告。2023年6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本次筹划控制权转让过程中,李平与苏州丰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丰瑞达)于2023年6月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丰瑞达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李平持有的公司234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平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向丰瑞达协议转让李平所持有的股份时,未将对收购方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