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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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详见同日公告2023-027号《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的公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修订《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详见同日公告2023-028号《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5日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四、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七、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3-030号《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九、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2023-029号《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其他事宜
1、上述第2至6项、第9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上,进行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事项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长城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客观真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245.52万元;同时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134.43万元以及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计金额5.75万元予以核销。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3-02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4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8,245.52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6,120.94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397.7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26.85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03.67万元;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496.96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600.18万元、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127.48万元、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03.67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本年计提20,689.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440.4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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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各单位应当定期或在年终,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下属公司个别项目一直未达预期目标,存在减值迹象,本年计提1,344.53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90.5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2年度利润总额38,245.52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账款情况
1、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134.43万元,款项为经法院判决裁定、客户破产清算或已注销或被吊销且账龄较长等,基本没有收回的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134.43万元。
2、核销部分应付款项、预收账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5.07万元、预收款项0.68万元,应付款项为与供应商达成一致无须支付尾款,预收款项为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账龄较长,基本无法支付,因此决定予以核销。
3、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不涉及关联方款项核销;本次核销共增加2022年度利润总额5.75万,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非凡”指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长城”指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湘计海盾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电长城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广西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为长城电源全资子公司
“中电财务”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是指经2021年4月28日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中国长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后,中国长城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中国长城及其下属控制的公司向中电财务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有效期三年。在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050号《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2021-059号《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3-02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85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二、担保预计情况表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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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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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个别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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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列示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
四、担保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中原电子和长城电源本次所提供的信用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和利息,因违约产生的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及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主债权最高额的债务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新增或展期的综合授信等,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签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担保余额约为69,733.94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5.10%,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50,100.00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3.67%;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19,633.94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1.4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8,500.00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4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在前述被担保对象中,中电长城、圣非凡、湖南长城、海盾光纤、湘计海盾、中元股份、长江科技、中原电子信息和广西电源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本公司、中原电子和长城电源对前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其在经营中资金需求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利于满足前述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展的资金周转需求。
公司了解该等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公司对整体资金管理建有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经公司财务管理部综合评估认为对上述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七、备查文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3-02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较银行存款有较高的收益性。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计划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进行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有相应的内部制度,对理财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含中电财务)购买理财产品前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前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保荐机构意见;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根据2021年11月5日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3-02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告2023-024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分拆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分拆相关事项。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1年12月29日,长城信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受理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562号)。
2022年9月15日,长城信息的上市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65次审核会议的审核。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因当期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业绩暂无法满足分拆上市条件,为统筹安排长城信息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长城信息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与本次分拆上市终止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长城信息分拆至创业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分拆所属子公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至创业板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果。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推进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分拆上市事项,同意长城信息终止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3、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4、相关独立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至12月,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收到约人民币23,886.84万元政府补助,具体情况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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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可参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2、其他小额补助(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下)共计2,218.22万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造成。
前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约16,420.66万元,递延收益转入本期其他收益约1,518.25万元,列入公司2022年1-12月收益。此外,前期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分摊转入其他收益约3,369.47万元,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分摊转让其他收益约1,992.04万元。
2022年1至12月公司合计确认的当期政府补助收益约23,300.42万元。
三、其他
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和相关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财务报表附注的相关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