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14.54%公司股份,转让价4.91亿元
长城科技5月10日公告,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宝珠、股东浙江长城电子集团《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沈宝珠、浙江长城电子集团于2023年5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因资产规划,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14.54%股份转让给沈宝珠,经协商确定为16.362元/股作为转让价格,则合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91亿元。
本次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林祥、沈宝珠,浙江长城电子集团系由顾林祥、沈宝珠控制,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次转让后,顾林祥、沈宝珠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