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2月,公司股东马峭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5.58%公司股份转让给王丽丽及其控制的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克复荣光”)。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和股份实际过户时间,王丽丽及克复荣光应于2022年12月21日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款累计支付29.95%,尚有70.05%未支付。
截至目前,双方对继续履行协议并未产生分歧和纠纷,亦不存在对股份转让协议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计划。公司将持续督促双方当事人尽快完成协议履行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该事项可能存在因股份转让款未能完成支付导致股份转让协议发生纠纷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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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靳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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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靳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靳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4-06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将由343,143,840股减少至343,023,840股,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343,143,840股减少至343,023,840股。因此,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修改为343,023,840元,并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已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变更事项将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4-06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43,143,840元减少至343,023,840元,股本总数由343,143,840股减少至343,023,8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杨岚
4、联系电话:025-52486808
5、联系邮箱:603900@leysen1855.com
6、邮政编码:21001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4-065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12.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3元/股
2024年10月30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国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2022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3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10、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2万股。
11、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4年7月15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33-0.1=3.23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回购价格为3.23元/股。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38.76万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对12.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价格的确定及回购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4-064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四号《零售》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1-9月)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数量、面积及分布
1、分渠道模式门店数量变动情况
■
注:公司期末直营门店中,有1家为自有物业,有103家为专厅。
2、分渠道模式门店面积变动情况
单位:m2
■
3、分地区门店数量变动情况
■
4、分地区门店面积变动情况
单位:m2
■
二、主营业务收入
1、分渠道模式
单位:元
■
2、分地区销售收入
单位:元
■
3、分产品销售收入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4-062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峻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庄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4-063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姣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