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莱绅通灵及众高管被监管警示
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莱绅通灵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公告显示,莱绅通灵存在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莱绅通灵及时任董事长马峻、时任总经理庄瓯、时任财务负责人刘靳、时任董事会秘书曹颖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莱绅通灵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存货少计提跌价准备、实际执行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与年报披露的不一致等问题;还有,莱绅通灵加盟商业务退货会计估计的确定和计算过程缺乏明确且合理的依据,不同报告期末未保持会计估计的一致性,且相关计算过程未留痕,存在会计估计不审慎等问题。
在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及风险揭示方面,2021年12月31日,莱绅通灵公告称,股东马峭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5.58%公司股份转让给王丽丽及其控制的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克复荣光)。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和股份实际过户时间,王丽丽及克复荣光应于2022年12月21日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但王丽丽及克复荣光到期未按约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莱绅通灵迟至2023年5月30日披露上述情况。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款仍未支付完毕。莱绅通灵未能及时披露股东马峭转让15.58%股份协议未履行完毕事项,且未能充分揭示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稳定等相关风险,存在重大事项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上交所要求莱绅通灵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提醒公司和高管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今年9月30日,莱绅通灵就收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马峻、庄瓯、刘靳、曹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同为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
同时记者发现,莱绅通灵今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并不乐观,公司实现收入8.82亿元,同比增长55.78%,归母净利润为-4639万元,同比下滑1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