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04:59  建发合诚(603909)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03909公司简称:建发合诚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9证券简称:建发合诚公告编号:2023-039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馨予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09证券简称:建发合诚公告编号:2023-041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09证券简称:建发合诚公告编号:2023-038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林伟国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财务资金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09证券简称:建发合诚公告编号:2023-04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18日,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87.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6月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87.9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6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587.96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084.2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84.2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不同客户分类、款项账龄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2、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

  3、商业承兑汇票,公司认为其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4、其他应收款,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

  (1)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对处于该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对处于该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三阶段。对处于该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上述三阶段的划分,适用于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单项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5、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半年度确认资产减值准备1,587.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2023年半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