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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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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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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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要求,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291,197.16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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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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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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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募投项目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的进度因受到制约而不达预期,设备交付周期拉长,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中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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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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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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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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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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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包装桶均价有所下降系罐式集装箱运输代替大规格包装桶使用所致。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3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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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3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3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江瑞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3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3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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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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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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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15: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8:30-15: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联系人:章琪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ir@greendachem.com
邮政编码:31122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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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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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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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3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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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推选蒋慧儿女士、方伟华先生、尹云舰先生、蒋哲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拟推选王漪先生、吴晖先生、叶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吴晖先生、王漪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叶宏伟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拟推选蔡江瑞先生、杨乐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慧儿:女,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石化协会氯碱分会会长、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5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杭州大江东优秀企业家的称号。1980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前身),历任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及财务经理等职务,2000年12月起任电化集团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担任电化集团董事、总裁(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电化集团董事长、总裁(总经理);2001年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长。
2、方伟华: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MBA、清华大学EMB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职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外贸部;2000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职电化集团外贸部;2004年5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日华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总经理。
3、尹云舰: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是全国标准化委员会电子化学品工作组委员、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氟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1994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电化集团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3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副总经理。
4、蒋哲男: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EMBA,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税务师。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任萧山农商银行信贷主审;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漪: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信息技术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曾在甘肃省灵台县梁源公社知青插队;1982年2月至1984年8月任兰州师范专科学校助教;1984年9月至1992年2月任西北师范大学助教、讲师;1992年3月至1995年3月担任日本电气通信大学访问学者;2001年2月至2009年7月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2009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及省部级“973”、“863”、02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北京市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现任“平板显示玻璃技术和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副主任、“TFT-LCD关键材料及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委员、“AMOLED工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专家委员会委员等。2022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吴晖: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副教授,1986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青年教师指导室主任,兼任浙江省科技厅财务专家、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财务专家、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2023年4月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至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今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至今浙江裕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叶宏伟:男,1972年9月2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研究员。浙江大学生物系本科,浙江大学工业心理学硕士,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杭州仲裁委仲裁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自1995年开始至今一直在浙江大学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蔡江瑞: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1987年7月起先后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目前担任电化集团董事、营销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杨乐意:女,199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2014年6月,浙江理工大学会计专业学习;2014年12月进入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4年12月-2017年6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会计;2017年7月-2018年12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税务会计;2019年1月2020年12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3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1,5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46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格林达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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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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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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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26)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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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0,049.26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5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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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2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4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7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7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7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慧儿
总经理:方伟华
财务总监:蒋哲男
董事会秘书:章琪
独立董事:江乾坤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7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ir@greenda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4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并进入试生产阶段。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及附属配套设施已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项目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复,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整体进度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安排。后续公司将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流程分阶段安排试生产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蚀刻液)。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从试生产到规模化生产,产能释放尚需一定时间。在前期试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也有待于持续观察和不断提升。受国家行业政策、经济运行周期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品价格波动、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从而影响公司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