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6日晚间,格林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6日晚间,格林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张昕)